人與人之間難免會產生誤解,

懷疑就是了解別人的一種行為。

『信任』,

毫無疑問,那是高尚的行為。

可是啊,很多人與其說是在『信任』別人,

倒不如說是放棄了了解別人的權利。

這根本就不是所謂的信任,而是『漠不關心』。

『漠不關心』比懷疑還要可惡得多,

可是很多人並未發現這一點……

靠著完美的停止思考,

把自己帶入完全不管他人死活的狀態。

所以懷疑並非『罪惡』,

對他人漠不關心,

那才是真正的『罪惡』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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